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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一眼窗外漆黑的世界,艾尔斯低下他的头颅,翻看着眼前的书籍,这是一本描述这个破碎世界的古物,在很久很久以前,这里曾经是幸福的世界,每个人都有着足够生存的资源,万物生长,四季荣枯。
艾尔斯与他的同伴们改变了这一切,凡人不会理解,他们不会明白,所谓的轮回,只不过是灵魂被投入名为玛娜的长河中,被碾磨之后重塑的虚伪。
没有谁能够真正意义上的永生,也没有谁能够真正意外的超脱死亡,生者不会明白,生无法统治一切,只有死亡可以。
闭合上眼前的书,让它继续停留在腐朽的书架上,也许有一天有谁会再来翻看它,也许这个世界会在他们离开之后走向崩溃,又也许……这个图书馆只能与之前的那些遗迹一样,见证永远,成就永恒。
·啊,无趣的永恒,无聊的永远。
飘浮在地面之上的艾尔斯停留下在了走廊的尽头,一面镜子,在这个世界,这是非常富贵的财富,也是他在入侵这座要塞时点名要求保留的物品。
·看看你自己,艾尔斯,这才是永恒。
镜子中的白骨巫妖眼眶中的赤红魂火翻滚着,还记得年幼的时候,还在给领主老爷放羊的自己,天真的以为那就是永远。
后来姐姐因为出嫁,领主收取初夜权,不知怎么得就死了。
这才惊觉,原来人与人之间的距离,远比自己想的要远,命运从来没有如今天这般,以生命与鲜血为代价警告一个孩子。
·蒙主垂怜。
艾尔斯低头,他所信仰的神明,又或是命运,给了他一条生路——被确认了巫师天分的他,来到了浮空城。
从那天开始,艾尔斯发现自己见到了世界的另一面,原本高高在上的领主老爷,在高阶巫师的眼中也只不过是一个牧者。
羊倌牧羊,领主牧人,这天底下的事情,永远都不新鲜。
·艾尔斯阁下,塔尔姆阁下在楼下等您。
一个颅骨信使来到艾尔斯的身旁,艾尔斯扭头,看着它眼眶中的魂火,虽然已经不能笑了,但他还是本能地笑了笑——也是咧开了嘴,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们——请记住,一个传奇巫妖应该保护好它的每一颗牙齿,不管它们是不是属于自己。
·我知道了,告诉塔尔姆阁下,我马上就到。
告诉这位信使,后者漂浮出了窗口。
这就是那位领主的直系后代,艾尔斯成为高阶领主之后,第一时间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,杀尽了原领主一家。
就像他们用马拖死了他的父亲,用一个蹩脚的谎言将他的母亲斩首,将他可怜的只有五岁的妹妹与弟弟丢给了猎狗,然后又找了杀手来杀自己那样。
他们先面的都办到了,只可惜,最后最重要的一条,他们没能办到。
所以当艾尔斯回到家乡,将老领主送上绞架之前,出于恩还十倍,仇以百偿的信条,艾尔斯将他的家族中的所有人,都做到了骸骨傀儡,而他最宠爱的孙子,那是艾尔斯最喜欢的信使。
·愿主垂怜。
……可怜的主,它们被巫师杀死的时候,一定不会想到,命运对谁都一视同仁。
艾尔斯转身,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白骨巫妖走进了自己所打开的传送门。
·我以为你化过妆了。
看着艾尔斯出现在他的身边,另一位白骨巫妖顿了顿手里的法杖。
·是的,我抛光了我的颅骨,你没发现它比之前更洁白了吗。
艾尔斯说完,注意到城门外面的巨大妖鬼——·塔尔姆,我们这一次为什么要跟着那们家伙一起行动,你难道不知道它甚至连它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吗。
艾尔斯非常讨厌那个巨大的妖鬼,因为这个叫达姆……哈,也许只有鬼才会知道它的名字,艾尔斯第一次和它合作的时候,它叫达姆。
在任务进行到一半的时候,它自称叫奇斯。
在任务快要完成的时候,它让艾尔斯叫他罗德斯。
而第二次相见的时候,它竟然说它叫摩根斯达姆。
·对了,这一次它叫什么。
·贝克汉姆。
友人之间的对话到了这里,艾尔斯翻了一个白眼——·这怎么签魂约!
亡灵位面的领主们组团狩猎,为了让彼此安心,他们大多都是要签魂约的——签了魂约,至少不用担心对方出卖自己,虽然互相下绊子使阴招在不熟悉的领主之间是非常正常的事情,但是签了这个就有一个最低的保证。
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行动失败,那么这个过火了的家伙就必须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了。
·我的朋友,我们为什么要和它签魂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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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一眼窗外漆黑的世界,艾尔斯低下他的头颅,翻看着眼前的书籍,这是一本描述这个破碎世界的古物,在很久很久以前,这里曾经是幸福的世界,每个人都有着足够生存的资源,万物生长,四季荣枯。
艾尔斯与他的同伴们改变了这一切,凡人不会理解,他们不会明白,所谓的轮回,只不过是灵魂被投入名为玛娜的长河中,被碾磨之后重塑的虚伪。
没有谁能够真正意义上的永生,也没有谁能够真正意外的超脱死亡,生者不会明白,生无法统治一切,只有死亡可以。
闭合上眼前的书,让它继续停留在腐朽的书架上,也许有一天有谁会再来翻看它,也许这个世界会在他们离开之后走向崩溃,又也许……这个图书馆只能与之前的那些遗迹一样,见证永远,成就永恒。
·啊,无趣的永恒,无聊的永远。
飘浮在地面之上的艾尔斯停留下在了走廊的尽头,一面镜子,在这个世界,这是非常富贵的财富,也是他在入侵这座要塞时点名要求保留的物品。
·看看你自己,艾尔斯,这才是永恒。
镜子中的白骨巫妖眼眶中的赤红魂火翻滚着,还记得年幼的时候,还在给领主老爷放羊的自己,天真的以为那就是永远。
后来姐姐因为出嫁,领主收取初夜权,不知怎么得就死了。
这才惊觉,原来人与人之间的距离,远比自己想的要远,命运从来没有如今天这般,以生命与鲜血为代价警告一个孩子。
·蒙主垂怜。
艾尔斯低头,他所信仰的神明,又或是命运,给了他一条生路——被确认了巫师天分的他,来到了浮空城。
从那天开始,艾尔斯发现自己见到了世界的另一面,原本高高在上的领主老爷,在高阶巫师的眼中也只不过是一个牧者。
羊倌牧羊,领主牧人,这天底下的事情,永远都不新鲜。
·艾尔斯阁下,塔尔姆阁下在楼下等您。
一个颅骨信使来到艾尔斯的身旁,艾尔斯扭头,看着它眼眶中的魂火,虽然已经不能笑了,但他还是本能地笑了笑——也是咧开了嘴,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们——请记住,一个传奇巫妖应该保护好它的每一颗牙齿,不管它们是不是属于自己。
·我知道了,告诉塔尔姆阁下,我马上就到。
告诉这位信使,后者漂浮出了窗口。
这就是那位领主的直系后代,艾尔斯成为高阶领主之后,第一时间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,杀尽了原领主一家。
就像他们用马拖死了他的父亲,用一个蹩脚的谎言将他的母亲斩首,将他可怜的只有五岁的妹妹与弟弟丢给了猎狗,然后又找了杀手来杀自己那样。
他们先面的都办到了,只可惜,最后最重要的一条,他们没能办到。
所以当艾尔斯回到家乡,将老领主送上绞架之前,出于恩还十倍,仇以百偿的信条,艾尔斯将他的家族中的所有人,都做到了骸骨傀儡,而他最宠爱的孙子,那是艾尔斯最喜欢的信使。
·愿主垂怜。
……可怜的主,它们被巫师杀死的时候,一定不会想到,命运对谁都一视同仁。
艾尔斯转身,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白骨巫妖走进了自己所打开的传送门。
·我以为你化过妆了。
看着艾尔斯出现在他的身边,另一位白骨巫妖顿了顿手里的法杖。
·是的,我抛光了我的颅骨,你没发现它比之前更洁白了吗。
艾尔斯说完,注意到城门外面的巨大妖鬼——·塔尔姆,我们这一次为什么要跟着那们家伙一起行动,你难道不知道它甚至连它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吗。
艾尔斯非常讨厌那个巨大的妖鬼,因为这个叫达姆……哈,也许只有鬼才会知道它的名字,艾尔斯第一次和它合作的时候,它叫达姆。
在任务进行到一半的时候,它自称叫奇斯。
在任务快要完成的时候,它让艾尔斯叫他罗德斯。
而第二次相见的时候,它竟然说它叫摩根斯达姆。
·对了,这一次它叫什么。
·贝克汉姆。
友人之间的对话到了这里,艾尔斯翻了一个白眼——·这怎么签魂约!
亡灵位面的领主们组团狩猎,为了让彼此安心,他们大多都是要签魂约的——签了魂约,至少不用担心对方出卖自己,虽然互相下绊子使阴招在不熟悉的领主之间是非常正常的事情,但是签了这个就有一个最低的保证。
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行动失败,那么这个过火了的家伙就必须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了。
·我的朋友,我们为什么要和它签魂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