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到彼此都要窒息了,凤莘才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叶凌月。
叶凌月的唇,红红肿肿的。
她从不涂抹胭脂,可在凤莘眼中,此时的叶凌月,比涂了任何胭脂水粉都要好看,她的眸子,亮晶晶的,蒙着一层水光,呼吸有些乱。
唇,艳艳的红色,很想让人一口吃了它。
这般模样的叶凌月,偏偏脸上裹着累赘的纱布,愈发显得旖旎妖娆。
被人轻薄了一番,最气人的是,还是被一个体弱多病的病号。
叶凌月说不出是羞恼还是其他,抬起了手,就要打过去。
她抬起的手,眼看就要落在凤莘的脸上,手却始终没有落下,对于凤莘,叶凌月心中,总是存在一分不舍。
她与他的关系,如同好友,但又不仅仅是好友。
与他在一起时,叶凌月是毫无负担的,嗔怒撒娇无理取闹,他总是可以一一包容下。
叶凌月气结,一跺脚,转过了身去,不愿意再去看凤莘。
“凌月,她不是我的未婚妻。”
凤莘叹了一声,手下依旧紧紧将她搂住。
刮干净了胡渣子的下巴有几分扎手,如同一只慵懒的猫那样,轻轻蹭着她的颊。
这般亲昵的动作,让叶凌月浑身发僵,身子一震,想要挣脱,却被他用力锁在了怀中。
这男人,竟也有霸道的一面。
“凤莘,你就是仗着我不敢打你,仗着你自己是个病人对吧!你明知道我把你当成了交心的朋友,舍不得你害病,你就认准了这一点是吧?凤莘,你个卑鄙小人,比任何人都要卑鄙一万倍。”
叶凌月恼火着,在心底和自己说,不错,因为他是个病人,她才没法子狠心退开他,骂他,打他。
对于巫重,她可以又咬又骂,可对于凤莘,任何的骂和打,都好像是落在了棉花上,使不出力来。
叶凌月不知道,她为何要将这样两个风格截然不同的男人,放在一起比较。
明明是那么的不同,可某时候,又如此的相似。
“是,我是个病人,病入膏肓。见不到你时,我害了一种叫做相思的病,总是想着你的音容笑貌。见到了你时,又得了一种患得患失的病,怕你误会,怕你难过,怕你不喜欢这样子的凤莘。叶凌月,我告诉我自己,若是那一日,你就那样丢了福鹤,我就死心,再也不去招惹你。但你把它们又还给了我。是你自己又回到我身边的。我们回不去了,我要你!我要你当我的女人!”他身形高大,这一抱,叶凌月被衬得很是娇小,他低下了头,唇贴在了她的圆润的耳珠上。
他的话,富有磁性,又像是有着无穷的魔力,犹如情人般的摩挲耳语,柔声中,带着几分专横,依稀间,有些熟悉。
“你疯了不成,你有了未婚妻,还招惹我干什么。”
凤莘的话,重重地撞进了叶凌月的心,砰砰跳的厉害。
“那是青帝和鸿儒大师指定的,我从未承认过,要娶,他们自己娶去。”凤莘近乎是无赖地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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