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服拿到手里面就微微一怔,面料算不算很好,却够扎实。
比起身上这些破烂布片好的多。
他直接把身上破布条扔掉,穿上这一身衣服,绑腿,护腕都有,然后往前走,提起刀,还有一块布条,一份药材,樊庆虽然不明白这样做什么,却都拿上了。
这是庞水云亲自带人,搬空了好几个城的布庄。
当然,钱是要给的,长风楼的银钱烧一样耗尽了。
李观一举起手里的布条,然后捆绑在左臂上,道:“诸位,这样,本来是该要有腰牌的,但是没有了,将就下……”樊庆看着这一块布条,不大,三指宽,火红一般的颜色。
他把这布条系在左臂上。
然后侧身看去,都是穿着类似衣裳的男子,笔直站着。
左臂的红色布条飞舞起来,然后如同火焰一样。
樊庆感觉心中有什么在滋生,不知为何,他想到那日和这个少年人的交谈—
我们不是一股贼军么?
当然不是!
他心底似乎有一团火在滋生,烧得心里难受。
庞水云看着这一支军队,他恍惚了下,这自然还算不算是一支精锐的,但是他们站在那里,精神比起往日好了太多,眉宇沉静,带着兵器,整齐的举止。
哪怕是应国的太师来,也已经不能说这是乌合之众了。
李观一能够做到的事情不多,只是确认了此地的堪舆图之后,他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战略计策,可无论如何,这里的兵士们没有甲,武功也差,大部分只有三脚猫的武功。
庞水云将今日的情报对李观一汇报。
山上的士气已沉静下来了。
宇文天显靠近至两百里范围,已经修筑攻城车。
镇北城对此毫无反应。
而这一片区域的人们也知道了这样的事情,群情激奋的情况下,镇北城将军宣称,占据此山的是贼匪,是叛贼李观一,宇文天显是应国援军,前来帮助陈国讨伐贼子,以压民心。
另外,所有的士兵都会念李观一给他们要求的军规。
庞水云都叹息:“军规,我往日只是听过军令。”
李观一用笔重新把自己记录下的那些堪舆图画下来,旁边银发少女给他磨墨,李观一道:“是一位先生告诉我的,庞先生就当做是我胡乱说的。”
庞水云道:“此刻还用不到这些。”
李观一抬眸道:“总要用到了的,用的时候再说,就是后补了不是吗?”
“反正,一切行动听指挥;不拿百姓任何东西;一切收缴归公,不可私自去扫荡,这三个是基础。”
“另外下山去补给的人,就是那八个要求。”
“说话要和气,买卖公平,借东西要还,损坏东西要赔。”
“不打人骂人,不去损坏百姓的庄稼,不调戏女子,若是往后收下了俘虏,不虐待俘虏。”
庞水云温和道:“浩大王道,堂皇正大,我知道了。”
李观一点了点头,看着绘制的地势图,询问道:“庞老觉得,我们有几成胜算?”
庞水云道:“兵家四势,兵技巧者,习手足,便器械,积机关,以利攻守之胜者也,少主你这一势很强,但是时间太短暂了,若是硬碰硬的话,几乎不可能。”
“以吾看之,宇文天显的军队三千五百人,其中五百骑兵皆是一线精锐兵团,参与过诸多大战,而其余三千人,则皆是二线兵团而已,但是就算是二线兵团,也都是习武练功,士卒都有内气在身。”
“这里一千八百人,有内气的不超过六百人。”loadAdv(7,3);“缺乏硬碰硬的方法,以我观看,唯独可以利用一点……”
老者伸出手,指着前面的河流,道:“此河。”
“他们对于我等,终究是轻视许多。”
“宇文天显和宇文化,皆北人,于南方气候所知不多,梅雨时节过去不远,水势暴涨,若是可以在上,积累巨石并机关器物,封堵水流,积蓄大水,等待其渡河未半,则以水流冲之。”
“则可以乱其军,趁势杀出,可以弱胜强。”
李观一道:“好!”
“就按照庞老你说的。”
庞水云拱手,道:“但是水计虽有,机关不是一日可成,吾可借麒麟一用,推平山石,以形成一处简易水坝,并蓄水之地,拦住河流。”
打瞌睡的麒麟身子一抖。
清闲了许久的麒麟忽然觉得后背发寒,龇牙咧嘴。
李观一却已把它提起来,道:“有劳。”
少年人看着这地势图,就算是有水计,面对着雄浑大军,想要大胜是很难的,哪怕是他骑乘麒麟,但是也只是六重天拔尖的水准,麾下有五百骑兵,三千步卒的宇文天显,绝对在他和麒麟之上。
名将配备军势和军阵,是江湖宗师都要避开锋芒的存在。
李观一想要把这些人都带回去,希望能多活下来一些,他目光死死看着这地图,这地势图和另一幅山水图联系在一起。
“陈国公,陈霸仙的秘境。”
李观一的神色沉静。
那一处秘境范围很大。
其中的一个入口,距离这里,不超过一百里,李观一盯着那里,最后的强兵之术也已经浮现在心底了,秘境的药材,只要把这些药材拿出来,就算是再如何,也可以提高这些战士的身体素质。
士气如虹,唯必死之地,可有求活之机。
但是这必死是要士卒怀揣着必死的觉悟,却不是真的头铁去往刀锋上去撞击,有必死之觉悟,执行精妙的战术,才是大胜的基础,他要的,从不是惨胜!
李观一看向旁边的瑶光。
银发少女点了点头,嗓音宁静:“好。”
………………
宇文军阵之中。
宇文天显沉静,骑乘异兽坐骑,宇文化也同样骑乘战马,穿着一身墨色的甲胄随着叔父前行,经历了李观一一次大败,他没有颓唐,而是重新振奋精神。
五百骑兵,其中三百重骑兵,两百轻骑兵。
重骑兵浑身具装,枣红色大马,配备有极长的骑枪,劈砍的斩马刀,一侧则是重弓,腰间有弩箭,有三壶,共七十五枚狼牙倒勾箭矢,这是这个时代最为昂贵最强的兵种。
只要没有因为重甲步兵而失去速度,就是所向睥睨的存在。
两百轻骑兵则是有弯刀,长枪,只是穿着轻甲,马匹也没有马铠,奔掠的速度极快,擅长的不是冲阵,而是迂回牵制,切断补给线等战术型战术。
其余步卒,皆穿甲,有雄浑内气,可以支撑长线作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