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晓梅羞怯地低下了头,右手轻轻放在隆起的肚子上,脸蛋白里透红,像极了一个贤妻良母。

  “几个月了?”孟淑芬终于把注意力从季书礼的腿上转移到张晓梅身上。

  “应该是五个多月了吧?”张雪梅小声回答道,目光看向季书礼,“是书礼帮着我算的,五个多月了。”

  “五个多月这么大的肚子,还不错,平时得多吃点好的,营养得跟上。”孟淑芬点点头,说话的语气也慢慢变得温和起来,刚来时的怒气和伤心已经消散了。

  陈喜英已经在堂屋里摆好了桌子,备好了茶水,出来听见就插话道:“亲家母,你放心,在吃穿上,我们亏待不了晓梅的,保准能把肚子里的孩子养的好好的。”

  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孟淑芬点点头,又嘱咐道陈喜英道,“简单准备点饭就好,我们吃完午饭就接着带书礼回去。”

  吃饭的时候,孟淑芬也把这么着急接季书礼的缘由也解释清楚了。

  一是怕公社医院的医术水平不够,早点接回去检查清楚,如果有纰漏还能补救,否则留下后遗症就很麻烦。

  二是得保住季书礼的工作,反正他在报社做编辑,不需要来回跑动,拄着拐上班也不会耽误干活。

  孟淑芬说得有条有理,张广庆和陈喜英不得不连连点头。

  只是张晓梅有些不乐意了:“那我和书礼岂不是又得分开?我还想亲自照顾书礼呢。”

  “你的肚子已经这么大了?还怎么照顾书礼呢?”孟淑芬看了一眼张晓梅的肚子,皱着眉头问道。

  “做饭,洗衣服,我都能做啊,还能推着轮椅带书礼散散心。”张晓梅很自然地说道,“肚子大又不影响我干活。”

  “是啊,我们乡下女人没那么娇气,都是上午还能挑水浇地呢,下午就生了。”陈喜英也不希望女儿和女婿分开。

  孟淑芬坚持道:“那也不能让书礼继续留在这里啊,他的工作来之不易,丢了可就难再找这样好的了。”

  “要不让晓梅跟着回城里去?”季光业犹犹豫豫地提议道。

  “倒不是不行,就是咱们住在一楼,不用上下楼梯。”孟淑芬沉吟道,“就是这边得开介绍信,城里经常有检查的。”

  张广庆没想到刚来时气势汹汹孟淑芬竟然这么通情达理,心里也松了口气,女儿跟到城里去应该不会受气的吧。

  “离家那么远,晓梅,你愿意去吗?”陈喜英是不舍得女儿挺着大肚子跑那么远的,过阵子生孩子的时候万一有点事,都没法去照顾。

  “我愿意去!”张晓梅听到公公婆婆竟然愿意让自己去城里,自然是高兴得合不拢嘴,嫁给季书礼,不就是为了某一天能成为城里人吗?

  现在就能跟着去城里,那不就相当于天上掉馅饼吗?怎么都得接住这泼天的富贵,所以张晓梅又接着表态道:“我去了城里,一定会好好照顾书礼的,也会好好孝敬公公婆婆的。”

  季书礼高兴地在饭桌就抓住了张晓梅的手,回城以后依然能够享受她黑夜里温暖的包裹,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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