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这样写下去了,机械地写,麻木地写,动容地写,感叹地写,振奋地写,悲愤地写,终于一直写到了今年二月二十四号与二十五号交界的时间,庆余年这个故事,被我写完了。
近两年的时间,很长,从在澹州开始,一共七卷,很多。这般大的一个故事,这样多的人物,必须需要三百多万字的内容去描写,而我很自豪和骄傲于,我控制住了这个故事。
问题在于,这种控制让我身心疲惫,我很累了,文档里无数的桥段,还有无数没有用,无数的字言碎语以提醒自己某些细节,自己没有忘,却还有很多必须丢掉——先前在文档末端,就在一边看,一边删,删的有些舍不得,我自己都很诧异于我的勤奋,老师当年说,好记性不如烂笔头,真的是这样,我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,记了很多东西,虽然不见得所有的都能用上,但我认为我的的这种态度非常强大。
就像庆帝在大东山上说的那样:我这一生从未这样强大过。
原本以为在这一刻,会像当时写完朱雀记时那样,有一股从内心深处涌出来的疲倦,惘然,空虚,不知所措,所有足够小资的词语,然而庆余年结束的时候,除了有点儿累之外,别的情绪倒不多,更多的反而是一种平静的喜乐。
写作历程回顾,到此结束。只是这么多的字,似乎没有完全体现出我的劳苦功高,有些不甘心,不过也不继续说了。
……
……
下面说回庆余年这本书,以及书里面那些让大家一直记着的人,以及这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,以及我对他们以及你们以及很多事物的感情。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呢?就从出场开始吧,想到谁就写谁,若有我没有回忆到的角色,那便算了。
医院里躺着的那个年青病人,叫范慎,大学还没有毕业,他自称还是处男,却将要死了,是的,这就是庆余年这个故事的男主角,关于他的前世,我没有描绘太多,甚至最开始设计这个故事时,拟定好的学生会主席一职,最后也没有点明。
男主角姓范名闲,字安之。既来之,则安之,庆余年他最后说的那句话,其实便是这本书的宗旨。这是范闲的人生,与他母亲的一生完全不同。
在我看来,前世并不能影响后世,一个完全崭新的世界里,需要从头开始活起,既然如此,前世的事情不需要涉及太多,而这一世的态度,其实就和你我在这个世间存活的态度是一样的,人类并不可能因为活两辈子,就会变成一个哲学家或者天然的革命家,依然渺小而卑微的你我,尽可能平凡平安地生活下去。
我以前说过,不是太喜欢范闲这个角色,至少是草甸前的范闲,或者说和书中别的角色相比。之所以如此,道理其实并不复杂,如果我们把范闲身上的那些衣服撕了,把母子穿越所带来的金光剥了,**裸的他,只不过是一个**裸的你,以及**裸的我。
贪生怕死,好逸恶劳,喜享受,有受教育之后形成的道德观,执行起来却很俗辣,莫衷一是,模棱两可,好虚荣,惯会装,好美色,却又放不下身段,非觉得自己还是信仰爱情的CJ白衣少年……又想顺哥情,又不想失嫂意,想顾此不失彼,最后却发现自己甚都改变不了,连自己都改变不了,只能按着既定的方针办,按照一定的路子走下去。
可以说这是中庸温和寻常,龙空论坛上有位坛友说过乡愿二字,我觉得说的真对,乡愿,德之贼也……然而绝大多数的人,包括你我都是这样,尤其是网络上所呈现出来的我们。
当然如果您不是我指的这类人,请愿谅我的偏激。我不喜欢自己某些时候可能表现出来那种类似的态度,不够直接……对于这种人物太熟悉,身周的人,包括自己的某一部分,其实都和范闲很相似,所以我无法太喜欢范闲。
庆余年这个故事里假假也有几个理想主义者,在这些理想主义者的面前,范闲再如何漂亮,再如何白衣黑衣换着穿,诗词往外喷,再吐一口鲜血,由侍女扶着去看海棠花,再然后凌于风中潇洒斗天下,可是那颗心始终还是有问题的,光彩略黯……
我自己当不来理想主义者,我也觉得范闲的人生态度并没有什么大问题,甚至是对于周遭人或事最好的一种态度,然而我还是尊敬理想主义者的,因为自己做不到,所以我很难尊敬范闲。
范闲只是你我,如写这故事的我,看这故事的你,真有被雷打了穿越的那一日,如果也有范闲这般好的运气,前人的福荫,漂亮的躯壳,说不准也就是另一个范闲了。
好在范闲最后有进益,令人可喜,只是自己写的比较生硬,这样一个故事,也不可能给我太多时间和太多文字的可能,去文艺地描写中年范闲之真正成长,说到此节,忽然想到,范闲还真像是一个热血早无的中年英俊教授啊……我认识一位教授,在桃花方面还真是不错。
范闲对于天下的理念是不是正确的,这个不需要讨论,因为他又不是前看五百年,后看五百年的圣人,但至少他总算对某件事情有一个相对坚持的看法,这就不错了。
一直到西山的山洞里面,在垂死肖恩的面前,范闲其实才真正从心里确认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归属感,这是格格猪曾经提到过的,我深以为然。
范闲并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,然而太想照顾到所有人……就像和稀泥那种感觉,先前略提过一点,这里就不再说了。他最值得欣赏的优点,大概便是勤奋,与努力生存,谋求更好生活的精神,这大概是最寻常的优点,却也是最值得大家鼓掌的优点。
关于范闲的感情生活,那真的是一团糟啊,这个主要怪我,因为他是我写出来的。以我对男人这种下半身动物的了解,一旦真的投胎到庆国那种社会,尤其是范闲这种身世,十二岁亲丫环,十三岁骗丫环,十四岁得丫环,这才符合逻辑。
然后他便将挥棒走天下,穷则独善其身,富则妻妾成群。
女性读者可能听着不好听,然而真是这样,好听一点儿的词不外乎便是,打救天下可怜孤女,流连花从,惯能疼人,在革命的道路上不断寻找情投意合,人生观和世界观能跟上自己脚步的伴侣……
所以还是我的错,明明知道自己就是个爱美女的人,偏偏还是无比相信爱情这个东西,所以安排了范闲进了庆庙,见着啃鸡腿的未婚妻,我自己写的很嗨啊,像林婉儿这种女子,我怎能放过?像这种爱情桥段,我怎能不动心?想到张萌萌那首歌了。
又是我的错,我也喜新不厌旧,在一个允许男人有几个女人的万恶社会里,我忍不住必须得让范闲碰到别样的女子,重温旧日的女子,每一段都很开心……因为现实中完不成的事儿,才会放到小说里,这便是意淫的真谛吧,我也不例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