拐卖的人本来就不是好人,能卖拐卖的孩子的买家肯定也不是好人,再加上任渺渺是女孩子,她被拐卖以后的日子过的非常的惨。

  一开始买她的人家是没孩子的,对她还行,只能冷漠了点,但是至少没让她饿肚子。

  可是后来那家人也怀了孩子,生出来以后还是个男孩,任渺渺就成了野草了,又不是亲生的,还是女孩子,对她动不动就是大骂,不给饭吃。

  嫌弃她。

  甚至还在大冬天把她推到了水里,企图让她早死。

  奈何她生命力顽强,自己爬了上来。

  后来村子里来了一个蛊娘,对方需要买个孩子来养蛊。

  于是任渺渺就被买走了。

  玩蛊的人大多数都没有人性的,更何况是买孩子来养蛊的,任渺渺后来在蛊娘那里的日子过的简直比饥饿挨打还要可怕。

  她能感受到那些虫子在她的身体里乱钻,乱咬,她每天都过的痛不欲生。

  蛊娘买她就是为了养蛊的,自然不会让她轻易的死。

  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。

  只是后来时间长了,她的身体已经适应了蛊虫,她也成了蛊娘嘴里最好的养蛊容器,渐渐的,她也掌握了蛊的能力。

  再后来,她利用身体里的蛊虫反杀了姑娘,获得了自由,从深山里跑了出来。

  只是她这些年一直在大山里,对外面的世界一窍不通,也没有钱,行走不便。

  于是她就去了警察局自首,提供了自己的血液,最后在dna的亲子库里找到了她的亲人。

  秀秀的大姨。

  那个时候她刚从山里逃出来没多久,就是一个土包子,又黑又瘦又小,丑的一批。

  她以前觉得活下来就好。

  但是来到了都市世界,她也会自卑,尤其是看到别的人光鲜亮丽的。

  这种极致的自卑在见到了秀秀的时候达到了顶峰。

  她的表姐。

  凭什么秀秀可以那么漂亮,那样阳光明媚,受大家的追捧和爱戴。

  他们都是喜欢她的那张皮。

  所以,她利用了蛊虫,把秀秀的屁给剥了下来,穿戴在了自己的身上。

  因为不是她自己的皮,所以做不到那么完美的融合,只能融合七成。

  但是秀秀太漂亮了,只是七成,她就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。

  其实秀秀变成了这摊烂肉以后一直想死,任渺渺却不能让她死。

  皮是秀秀的,秀秀一旦死了,这皮就不能用了。

  所以她每个星期都会来一次,给秀秀下蛊,确定她死不了。

  她要让秀秀这辈子都死不了,躺在床上痛苦一生。

  不!不对!

  也许哪天她看上了新的一块皮,就会让秀秀解脱了。

  其实她今天看到林翩翩第一眼的时候,她是看上了林翩翩的皮的。大风小说

  并且有打算,等离开了以后就跟林翩翩勾搭上,然后悄无声息的夺走林翩翩的皮。

  就像夺走秀秀的皮一样。

  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,林翩翩长得这么漂亮,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,她竟然有这样的本事。

  现在被定住了,她很恐慌,有种当初被姑娘买走的害怕。

  林翩翩没把任渺渺放在心里。

  她从小的遭遇确实很差,也没读过什么书,日子过的也确实惨。

  然后性格扭曲,人格直接黑化,小小年纪做事就残忍没有章法。

  她现在身上的皮是秀秀的,所以看不出来她的面相。

  但是她的灵魂上有人命。

  秀秀没死,所以她一定害死的是其他人,并且不止一条。

  这样一个罪恶滔天没有三观没有怜悯心的人,她自然不会对她怜悯。

  林翩翩对南月说:“把东西拿回来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南月立刻把自己身上背着的小包拿了下来,从里面拿出了笔和符纸还有朱砂,并且快速的在桌子上摆好。

  南岸在一边嘴角抽了抽。

  南月身上背着的小包很小,估计也就只能放这几样东西,他好奇的蹭过去看了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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