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五通神的主要神职,一个是诱骗妇女,一个是获取偏财!
等到朱元璋禁止淫祠时,五通神依旧属于重点打击对象。
顺便一提,去年宋徽宗下令,捣毁京畿地区的邪神寺庙。朝廷确定的三大邪神当中,五通神排第一,石将军排第二,妲己排第三。
五通神能被宋徽宗列为邪神第一名,就因其淫祠经常参与诱拐妇女儿童。
“抓人!”
罗汝楫的本意是捞钱刷政绩,此刻却已愤怒至极,变得想要认真做事了。
按照这些家伙的供述,衙吏们分作几队,去抓捕那些以人牲祭鬼的富户。数量也不多,总共只有四户,庙里埋了那么多尸体,是几十年来积攒下来的。也有一些尸体,是妇人疯掉之后,庙祝觉得碍事便杀了掩埋。
也有妇人难产而死,挖个坑埋掉了事。
特别是婴孩尸骨,全是妇人怀孕产下的。一时找不到人购买,便直接埋了。
在镇上折腾好几天,基本确定情况。
捞钱还得捞,罗汝楫吩咐说“淫祠庙田,还有那四户的田产,全部发卖给本地富人。”
朱铭给出的命令,是把田产就近分给农民。
罗汝楫觉得富户也是农民,拍卖土地也算分田,顺便还能增加官府收入。
嗯,似乎不冲突。
罗汝楫又说“那些被囚禁的妇人,愿意回家的,给些口粮让她们回去。不愿回家的,全部送去州衙。”
包括精神失常者,罗汝楫也懒得收容,一股脑儿扔给朱铭头疼去。
另外,朱铭下令由司理院审理,确定事实之后,再对富户进行抄家。罗汝楫却是先抄家,然后再移交给司理院,抄到多少财产只有他知道,反正随便上交一些给州衙即可。
其他几县也差不多,包括苏元老在内,也是先抄家再移送犯人。他们都觉得,朱铭的政令太过麻烦,来来回回得耗费两三个月。
只有西城县令最老实,因为他跟朱铭同在一个城里。
附廓县令,总是这般受气,啥事儿都缺乏自主权。
虽然执行过程一塌糊涂,完全偏离了朱铭的政令,还有胥吏趁机敲诈勒索良民。
但总体是有效的,各处小镇上的淫祠,一个不留皆被捣毁。
深山里基本没有淫祠只巫师把邪神供奉在家,这玩意儿需要长期教化。采生折割之事,也得山里的百姓自己举报,县衙官吏很难查得清楚。
一队队罪犯,一个个妇人,一箱箱尸骸,陆陆续续被运往金州城。
每有衙吏抵达,就在城内公示,让百姓认清邪神的真面目。
“太守,有些祭祀邪神的罪犯,是前番被裁撤的税吏,多半没有犯下命案,”司理参军黄珪问道,“这些税吏也要依律法办吗?他们当然是咎由自取,但如果按照律法,他们的亲属也会连坐。这些亲属非但不知情,而且没有从中获利。”
朱铭说道“此事须用重典,才可扼杀歪风邪气。只要查明属实,就一律法办。被县衙官吏打得伤势过重之人,也不要救治了,移交给提刑司秋后问斩,中途死亡者算他们活该。至于轻伤或无伤之人,全部弄去挖矿!”
朱铭也招了一些矿工,但正常的矿工,是有工资可拿的。而且害怕矿工太辛苦,朱铭还规定了每天的连续劳作时间。
至于这些罪犯,那就不用当人看了,给点口粮往死里压榨,累死了也算他们活该。
黄珪说道“罪犯的亲属当中,还有妇人和孩童。”
朱铭说道“十二岁以上,十五岁以下,男的全部送去提刑司,交给提刑司处置去。十五岁以上,皆要挖矿惩罚。至于妇人,我招募的矿工和冶铁户,有些还未娶妻让他们挑选一人成家。挑剩下的妇人,还有那些女童、少女,以及十二岁以下男童,全部运去洋州安置。”
黄珪无所谓,这些妇孺很难处理。北宋中前期,是将他们打为官奴,可北宋末年已经很少收官奴。
朱铭既有安排,就不用黄珪头疼了。
一个个成年男性罪犯,被押到矿山那边劳作。
朱铭的亲随,以及招募的冶铁户,未娶妻者都来挑选女子为妻。他们基本都是挑选少女,只有少数姿色尚可的妇人被选走。
就连石元公和杨朴,也各自挑了一个少女。
石元公是为了让朱铭安心,他在金州有了家眷,才能获得彻底信任。
杨朴纯粹就是想成家,欢天喜地选老婆。
被挑剩下的妇人和孩童,暂时先养在金州,等凑够数量再运回大明村。几个月前,大明村招了不少乱民,许多都还未娶妻,男女比例有点失调,正好可以阴阳调和。
还剩一些精神失常的妇人,只能送到养济院,让她们做些针线活。
金州太穷,人口也少,朱铭又不愿盘剥百姓,只能把罪犯也当做劳动力使用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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