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轰!”
场面一片哗然,学生们再次交头接耳,惊疑不定地看着周赫煊。
马裕藻惊道:“他到底想干什么啊?”
“继续听吧。”钟观光笑道。
马珏拉着妹妹马琰的手,好奇地打量台上那个家伙。她们还在读中学和学,但平时都住在北大,今天是来看热闹的。马珏笑道:“爹爹,这位校长真敢话,就不怕得罪人吗?”
马裕藻若有所思地:“有时候当面把话开,未尝不是件好事。”
“我倒觉得,他这样话跟鲁迅先生有点像。”马珏嘀咕道。
周赫煊不管众人如何惊讶,接着往下道:“男女首次约会,都应该互相介绍一下,这样大家才知根知底。我先来我自己,本人祖籍直隶。以后我要是干了什么混账事,你们想刨我的祖坟,尽可在直隶寻找墓碑,遇到姓周的那家,不定就是我的祖宗。”
师生们已然目瞪口呆,这尼玛连刨祖坟都出来了,越越离谱啊。
“庚年间,家祖命丧于战火,家父带着我和母亲逃到南洋投奔亲戚,那时我才两岁,”周赫煊开始叙述他编造的身世,“华人勤劳朴实,土著懒惰愚笨,所以南洋的经济尽握于华人之手。我的远房伯父,便是南洋富商,不仅有数百亩良田庄园,而且还开矿山、做生意。所以我童年时期,也是享过福的,直到我八岁那年!伯父的矿山被洋人占了,庄园被造反的土著烧杀一空,我躲在酒窖里才侥幸逃生。我知道,这是洋人和土著勾结,杀了我的伯父全家,连我的父母也命丧于此!但这种事情在南洋太正常了,华人富裕,却被视为待宰的肥猪。为什么?因为中国太弱,不能为她的国民撑腰!”
周赫煊的演技很高明,到后面都是吼出来的,脸上尽是悲戚之色。
而在场师生们,也渐渐被他的“身世”吸引,抛弃杂念驻足聆听。
周赫煊:“我在南洋当过乞丐,做过报童,饿极了也不免沦为偷。那时我最大的梦想,就是每天能吃饱,有个躲避风吹雨淋的房。中国是什么?我不知道,那跟我无关。”
沈从文心想:原来《神女》的创作,来源于周先生的自身经历。
“十岁那年,我偷了一个传教士的面包,并被当场抓住,”周赫煊冷笑道,“他没有把我交给警察,而是收我做跟班。但他可不是什么善人,我不但要干活,还经常遭他打骂,被他称作猪崽。但我要感谢他,是他教我读写英文。后来我又随传教士去了美国,那可真是个糟糕的国家。你们没有留过洋的,可千万别把列强当成天堂。那里的穷人,不见得比中国百姓过得好。英国的工厂里,每年多有很多儿童死亡或者残废。而标榜民主的美国,第一等是白人,第二等是拉美人,第三等是黑人和印第安土著,至于中国人,地位可能比畜生要好些。我见过中国人被活活打死,美国警察就在旁边看热闹。那时我开始思考,中国到底是什么?我为什么是中国人?中国究竟怎么了?”
是啊,中国究竟怎么了?
学生们或悲愤,或沉默,全都沉浸于周赫煊的故事当中,反倒把他校长的身份给忘掉。
周赫煊在一步步转移话题,他做到了。
嗯,接着忽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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