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的抢劫犯是什么人?

  对方衣着邋遢,个人卫生连最低标准都没达到,衣服破破烂烂。

  根据受害者的描述,徐浩尝试还原了一下对方的体型。

  很瘦!

  没错,虽然受害者曾给徐浩描述过,对方的身形宽大,但他依旧敢断然说对方很瘦!

  为什么?

  棉袄!

  对方穿着棉袄,体型必然看起来要比常人要宽厚,尤其是普通棉花,并非羽绒服那种的衣服,穿在身上,犹如裹了一层棉被一般!

  上世纪的**十年代,冬天时的乡下农村,不论胖瘦,只要穿上棉袄,都会显得很是臃肿。

  就算是长相秀丽的女生也不会出差错!

  这起抢劫案和眼下这起案子有什么区别!?

  两者都穿着棉袄,都是卫生不好,且按照之前那狗日的气运的影响,他们二人所做之事有很大概率是能串联在一起的

  想到这,徐浩将目光重新放在地上躺着的受害者。

  受害者面部被胶带裹着,但即使如此,依旧能看出面容较为憔悴。

  徐浩将穿戴着橡胶手套的手伸过去,微微扯了扯对方的领子。

  衣领被扯开的那一刻,徐浩的眉头皱了起来。

  只见对方的脖颈处,好似裹了层泥巴一样,黝黑,全是灰泥,宛若结痂!

  “好家伙,这是多久没洗澡了!?”

  王金在旁边皱了皱眉,随后满脸咂舌的说道。

  没错,身体的灰泥若是长久不清理,在天气干燥的情况下,便会变得宛若受伤后的痂一般,只不过看起像是一层皮,并没结痂那么厚实。

  徐浩用指甲隔着手套,稍微扣了一下,顿时,一片雪白的划痕出现在被扣过的地方。

  “确实是灰泥,长久不清理的模样。”他点了点头,开口说道。

  外表这般,有些皮肤病会导致看起来和长久不洗澡差不多,但上手后的感觉和那‘挠一下’的后果不同!

  长期不清理,指甲稍微一挠,便会掉落宛若头皮屑一般的‘雪花’。

  “浩哥,什么人会对他下手啊?”

  王超看着尸体揣摩了半晌,随后眉头略微皱起。

  一个人,住在现代这丁点大小的地方,甚至还是泥胚房!

  全身上下加起来也没有一千块钱.

  这种人有谁能看上!?

  买卖器官的?

  就算是京城人油案的碟子,估摸着也看不上这种人!

  对方身体枯瘦如柴,浑身上下都透露着虚弱,身上至少有两三种小病!

  碟子看了都嫌晦气,器官都没人想买!

  所以,这种人谁会盯上他?

  没人。

  但事实却是.

  徐浩看着面前的尸体,陷入了沉思。

  事实却是,不仅有人盯上他将他变成尸体,甚至死亡的受害还是如此的残酷!

  徐浩轻轻将胶带揭开一点。

  里面还有些许的水渍。

  见此,他的眉头皱了又皱。

  这是

  水浸!

  古代有种酷刑,名为‘水刑’!

  这种刑法极其的残酷!

  方法是用一块布,将脸给蒙住,并且让犯人保持脚比头高的姿势,同时将四肢以及头部固定住,随后在脸上的盖布处滴水!

  滴水的速度不快,一滴一滴的滴。

  在犯人的感官中,便是一点点的窒息,如同跌进河中,被溺死一般!

  恐惧和害怕将会弥漫犯人的全身,是心理和**上的双重摧残!

  到了近代,有些地方将这种刑法用来审讯碟子,用来审问的对象足以见得这刑法的恐怖之处!

  但现在,民间竟然有人用这个!?

  “用胶带代替布?”

  “也是,水能顺着缝隙往内流淌,稍微呼吸便是水倒灌进鼻腔,想要咳嗽也咳不出来.”

  看着面前的画面,徐浩摇着头说道。

  受害者头上的胶带很松,其中有被水浸泡过后的原因,估摸着也有凶手想要折磨对方。

  “这是谋杀?”

  王金环视周围一圈,随口说道。

  这里的环境特别差,没有空调,风扇也没有。

  也就是春天,蚊虫还不明显,若要是夏天,估摸着没人愿意来住。

  “大概率是激情杀人。”

  徐浩看了眼受害者的惨状,以及捆绑住受害者凳子的椅子,沉吟片刻说道。

  闻言,王金收回了目光,他看向徐浩,“理由呢?”

  “谋杀,凶手是注重仪式,是有一个目的,比方说我上一起案子,凶手是为了找一个问题的答案,且十分嫉妒受害者,所以将对方杀害。”

  “对方的仇恨很高,但对受害者的伤害却只是勒死,并没有施虐。”

  “还有我第一次经历的那起案子,‘博物馆人头案’!”

  “对方也是注重的仪式,杀人是为了自身的目的而杀!”

  “这种人,注重的是受害者要‘死’,是这句话的本身!”

  “而不是,受害者的死法要多惨烈!”

  徐浩摇着头说道。

  “但是,如果是激情杀人.”

  “那死法便要多惨烈有多惨烈了!”

  激情杀人,大多是被情绪所牵引,做出了不理智的事情!

  不理智的时候,只能通过疯狂的宣泄情绪从而让心情平复下来,如此,受害者往往都会很惨!

  对方只会通过野蛮、鲁莽的方式,将情绪施加给自己所仇恨的对象身上!

  而这种情绪对他人来说,只能以惨烈的形式出现。

  面前的受害者身上经历了非人的折磨。

  水浸、窒息、鞭打、棍棒、刀子捅身体

  身上全是致命伤!

  每一处都有可能是致死的伤痕.

  仇恨!

  这只能是无与伦比的仇恨才能让人如此的愤怒!

  但问题又来了

  你会无缘无故的,对街边的流浪汉生出如此剧烈的仇恨吗!?

  而且,最关键的是

  “凶手为多人,至少三个!”

  徐浩肯定的说道。

  一个人的性格是无与伦比的,他的思维在陷入不理智的时候,所采取的报复只会根据自己的性格喜好来。

  举个例子。

  比如,一个人觉得被火烧死才是最恐怖的,而另一个人认为被大海吞没才是最恐怖的。

  那么,前者在愤怒的时候,想要将受害者千刀万剐,他会将人溺死吗?

  同理,折磨人也是一样的。

  水浸,刀伤,棍棒

  不仅击打的部位不同,就连力度也不同!

  对方的脑袋明显是受过重创,必然是有人针对脑袋做过一系列的击打。

  击打过后,还会用棍子敲打一番?

  敲打完了还会用刀子捅几刀?

  好家伙,搁这做菜呢?

  一道道流程挨个走?不可能!

  要知道,受害者在挨打时已经被捆绑在了椅子上,对方完全不需要棍子什么东西来限制对方的行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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